列印時間:113/11/22 04:0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兵籍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入伍前已編立兵籍者,有下列情形,應依規定辦理訂正或移轉:
一、住址變更。
二、戶籍遷徙。
三、本人姓名、身分、專長、教育程度、家屬關係等變更。
四、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更正。
五、刑事處分、感訓處分等紀錄變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