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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公有不動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中心管理之公有不動產屬國有財產者,應定期編造國有財產增減表、結存表及財產目錄總表,報內政部審核後,轉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