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7:2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民住宅評鑑獎懲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辦法各個評鑑項目之成績,為各該評鑑項目配分百分之六十以上未滿百
分之七十者,其業務主辦人員各申誡一次;為各該項目配分百分之五十以
上未滿百分之六十者,其業務主辦人員各記過一次;為各該項目配分百分
之五十以下者,其業務主辦人員各記大過一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