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7:2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資通安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董事、監事任期屆滿前因故出缺時,由數位部遴選適任人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補聘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