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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資訊計畫編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前條主管機關規劃之行政資訊系統需地方機關配合推動或建置時,應先協
調中央及地方有關機關,協商共用資源之可行性,並衡酌地方政府之資訊
整合需求,必要時應邀請地方機關參與規劃作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