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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官學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教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研習計畫規劃之擬議。
二、各項研習委員會會議之籌劃及執行。
三、研習課程之安排。
四、講座之延聘及聯絡。
五、講義之印發。
六、研習人員各項考試及成績紀錄陳報。
七、研習資訊系統建檔。
八、研習成效之評估及檢討改進。
九、其他有關教務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