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1:2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7 條
工業主管機關開發之工業區,其興建之區外道路、排水、堤防、橋樑、涵
管、護坡等公共設施,交由當地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管理維護,並登記
為該直轄市或縣 (市) 所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