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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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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7 條
司法院公布之法令、解釋及本院大法庭之裁定暨不同意見書、提案裁定、撤銷提案裁定及經由徵詢程序統一法律見解之裁判,應由資料科摘錄要旨、註明標目、號數、關係法條、至相當件數時,編輯成冊或製作電子檔案,分送各庭庭長、法官、民、刑事科及各書記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