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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6 條
因公傷病命令退休教職員及其遺族或在職亡故教職員遺族,所領月退休金、遺屬年金或月撫卹金給付金額之調整,適用退撫條例第六十七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一百零三條與第一百零四條規定。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