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場外第一類保護物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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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能力或處理能│0 ≦ │10000 ≦× │52500 ≦× │990000│
│力(x) │×< │<52500 │<990000 │≦× │
│安全距離單位:公│1000 │ │ │ │
│尺 │0 │ │ │ │
│對象物 │ │ │ │ │
├────────┼───┼──────┼──────┼───┤
│第一類保護物 │12√2 │0.┌────│30(但低溫儲│30(但│
│ │ │12┘x+10000 │槽為 │低溫儲│
│ │ │ │0.┌────┤槽為 1│
│ │ │ │12┘x+10000)│20) │
├────────┼───┼──────┼──────┼───┤
│第二類保護物 │8 √2 │0.┌────│20(但低溫儲│20(但│
│ │ │08┘x+10000 │槽為 │低溫儲│
│ │ │ │0.┌────┤槽為 8│
│ │ │ │08┘x+10000)│0) │
├────────┴───┴──────┴──────┴───┤
│儲存能力或處理能力單位:壓縮氣體為立方公尺、液化氣體為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