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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5 條
申請自由氣球自用駕駛員術科檢定者,應於檢定前六十日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充氣自由氣球:應有一次以上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帶飛訓練。
二、熱氣球:應有兩次以上各一小時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帶飛訓練。
申請自由氣球自用駕駛員術科檢定者,其檢定項目依自由氣球自用駕駛員術科檢定報告表實施。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