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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商港棧埠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5 條
裝載危險物品之貨櫃委託人應於貨櫃外面加貼危險物品標誌,其裝卸作業
,依照本規則有關危險物品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