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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4 條
自來水事業向未裝量水器之自來水用戶收取水費,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以其他方法計算,並得規定每月最低費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