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22:3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商港棧埠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3 條
貨櫃裝卸貨物未依貨櫃規格裝載致超高、超長、超寬或貨櫃變形者申請以
橋式起重機裝卸時,應由委託人具結,願意負責人、貨、機具、設施之一
切安全及賠償責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