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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2-1 條
生產事業用地上之建築物,於符合建築、消防及其他安全法規規範要件下
,得容許相關產業作立體混合使用。但相關產業所占樓地板面積,不得超
過該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三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