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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2 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及航線證書定有期限者,期滿後非依法再行申請核准,不得繼續營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