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16:2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1 條
農會員工有違法失職,涉及民事或刑事責任者,農會應依法辦理並進行追償,如有延誤,由總幹事負責;總幹事由理事長負責。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