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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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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地方制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0 條
村(里)得召集村(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