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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漁會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1 條
省漁會變更組織為全國漁會後,其原任選任人員之任期,得繼續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