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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主計處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凡編印之預算、決算、各種統計書刊與本處施政計畫報告及重要會議、會
報紀錄等,均應酌送科長以上人員參辦。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