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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依本辦法提出補助申請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補助金額如附表。但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不足時,得不予補助。
以電匯方式核撥者,得於補助款內扣除匯款手續費。
圖表附件:
附表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補助金額.ODT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