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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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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委員會議開議前,得就第二條審查之書件徵詢有關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團體意見,經分析彙整後提報委員會議審查。必要時,得經主任委員核可,召開初審會議,獲致初審結論後提報委員會議審查。
前項初審會議得由委員、專家學者五人以上組成小組進行審查,並由主任委員指派一人擔任召集人。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