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18 04:1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遺傳資源及生物技術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農作物遺傳資源蒐集、保存、評估、特性調查、利用、保育及分類鑑定技術之研究。
二、國家農作物遺傳資源庫之管理及交換。
三、農作物分子遺傳與生物技術之開發及應用。
四、基因技術之開發研究及生物安全評估。
五、農作物代謝物之開發及加值利用。
六、其他有關農業遺傳資源及生物技術研究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