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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業部漁業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沿近海漁業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沿近海漁業政策與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育政策之規劃、研擬、管理及監督。
二、沿近海漁獲資料蒐集與查核之推動及督導。
三、漁場環境之保護、管理及督導。
四、沿近海海域漁業權利用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五、沿近海特定漁業經營許可與漁船作業動態之管理及督導。
六、漁船用油、漁船保險與休漁獎勵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七、娛樂漁業政策之規劃、研擬、管理及督導。
八、兩岸漁業交流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九、其他有關沿近海漁業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