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9 02:3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二人以上聯名舉發之案件,其獎金應由全體舉發人具領;二人以上分別舉發案件而有相同部分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舉發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分發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