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04 17:2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臺北港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車輛長期或短期入出許可者應由各機關或事業檢附申請書 (格式如附
件三、附件四) 、行車執照影本及有關資料申請審核製發。
圖表附件:
附件三臺北港自由貿易港區車輛長期入出許可申請表.PDF
附件三臺北港自由貿易港區車輛長期入出許可申請表.DOC
附件四臺北港自由貿易港區車輛短期入出許可申請表.PDF
附件四臺北港自由貿易港區車輛短期入出許可申請表.DOC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