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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新建工程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技術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程規劃與設計之協調及審查。
二、工程預算之編擬及審核。
三、工程設計圖說、技術規範之疑義澄釋。
四、品質管理與價值工程、環境監測追蹤及考核。
五、水土保持業務之督導及查核。
六、資訊作業管理及資通安全維護。
七、國道相關工程安全衛生督導管理與職業安全自動檢查、災害防止及調查改善。
八、交通維持計畫作業審核與執行協調、連繫、督導及檢討。
九、其他有關技術、工安及交通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