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5 03:2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100.03.02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工程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程採購案件。
二、公路整建工程施工之審核、管制及考核。
三、公路整建工程品質稽查計畫之擬訂、執行、驗收及移交。
四、工程計畫年度預算之執行及管控。
五、建築工程施工之審核、管制及考核。
六、工程相關教育訓練作業。
七、工程爭議之調解、仲裁或訴訟業務。
八、其他有關臨時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