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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公路總局中部訓練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技術發展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訓練機務技術之研發。
二、教學設備之製作及管理。
三、汽車技術之導入及研究。
四、實習機件之保養。
五、車輛之調度及修護。
六、機具設備維護人員之管理。
七、其他有關技術發展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