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6/16 15:4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辦事細則(92.04.15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技術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所各項材料技術資料管理事項。
二、資訊業務之辦理事項。
三、儀器校驗事項。
四、試驗室品質管理事項。
五、路面管理系統之調查及評估事項。
六、公路工程材料路面調查及技術研發事項。
七、試驗技術教育訓練事項。
八、特殊工程及技術案件之研議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