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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駕駛人管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駕駛人之考驗及發照。
二、駕駛人駕照之審驗及註銷。
三、駕駛人異動登記及補換照之審查。
四、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委外之管理。
五、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之管理。
六、汽車修護技工執照之發照。
七、駕籍資料之管理。
八、其他有關駕駛人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