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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預報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氣象預報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氣象資料之分析研判。
二、短期、中期天氣之擬訂、預報及發布。
三、災害性天氣之研判、預報、發布及通報。
四、天氣預報資訊之編輯及產製。
五、颱風預報與警報之發布及通報。
六、天氣預報之諮詢服務。
七、氣象情資研判會議之執行。
八、其他有關氣象預報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