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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之進用,採公開甄選方式行之。
擔任基層職位人員調升專業職位應經甄試及格;擔任專業職任人員調升主管職位應經甄審合格。
前二項甄選、甄試及甄審作業要點,由本公司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