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20 10:4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逕流分擔實施範圍與計畫之審定公告及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地方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擬訂之逕流分擔評估報告於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議前,應先經其逕流分擔審議會通過。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