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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計畫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水資源之調查、規劃、計畫擬訂及工程設計。
二、水資源相關研究之分析及彙整。
三、施政計畫、中長程施政計畫及特定案件之管制考核。
四、內部風險之控制。
五、委託服務計畫綜合業務之處理。
六、資訊系統、資訊安全與資訊設備之規劃、建置、管理及維護。
七、專業訓練、技術性書刊之出版及技術性法規之擬訂。
八、其他有關計畫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