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6 20:3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專利審查二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半導體製程類之發明專利案之審查。
二、半導體元件類之發明專利案之審查。
三、資訊類之發明專利案之審查。
四、通訊類之發明專利案之審查。
五、光電類之發明專利案之審查。
六、物理類之發明專利案之審查。
七、其他有關轄管產業類別發明專利案件審查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