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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9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審議考核、職務評定及獎懲事項如下:
一、檢察官候補、試署期間之服務成績。
二、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之職務評定。
三、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之獎懲。
前項所稱獎,指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之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及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候選人之遴薦;所稱懲,指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懲戒案件、行政監督處分案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