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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內亂、外患、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二、防制境外滲透、社安防護、反恐怖活動、反武器擴散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三、組織犯罪防制之協同辦理。
四、機密保護工作之規劃、指導、查處及考核。
五、防制滲透資料之蒐集、研析及處理。
六、機關安全防護工作之協調、指導及考核。
七、國民保防教育與宣導之協調、推動及考核。
八、其他有關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