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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全民國防教育,由本部編定全民國防教育補充教材,內容包括全民國防、國際情勢、國防政策、防衛動員、國防科技及其他相關事務,並由學校採融入式教學,納入現行課程中實施。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