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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5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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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社會教育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社會教育機構由中央設立者為國立;由直轄市設立者為市立;由縣 (市)
設立者為縣 (市) 立;由鄉 (鎮、市、區) 設立者為鄉 (鎮、市、區) 立
;由私人或團體設立者為私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