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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醫學教育委員會設左列各組:
一、醫學教育組。
二、藥學教育組。
三、護士教育組。
四、助產教育組。
五、衛生教育組。
每組各置主任一人,薦派,或由教育部部長指定委員兼充之,辦理各該組
事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