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16:0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三條所稱停駛中車輛,指經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登記,並將號牌及行車執照繳存之車輛。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報廢,指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