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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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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國外進口之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主機或冷媒壓縮機之完稅價格,依海關核定之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捐之總額計算之。國內廠商產製者,其完稅價格以廠商之銷售價格減除內含貨物稅稅額計算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