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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救護車輛裝備人力配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機構之救護車輛裝備,準用本標準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