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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海岸巡防機關與環境保護機關協調聯繫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為處理一般海洋污染事件,環保署得設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工作小組,海巡署應協助執行相關任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