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21:5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獎勵金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警察機關應成立績效評估會,由機關首長指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擔任召集人及副召集人,並由督察、人事、政風及主(會)計等單位派員組成,負責評估獎勵金申請案件之績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