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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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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當舖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當舖業應配置適當管理人員及相當資源,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及執行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並定期向負責人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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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