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9/27 11:54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政府廳舍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接管人為執行接管營運任務,得組成接管小組,並得聘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具有專門學識經驗之人員協助處理。必要時,亦得指派或聘用人員,以達成接管營運目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