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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農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組長二人,專員四人,研究員六人至八人。執行秘
書由內政部社會司司長兼任,組長專員由主任委員就業務主管機關法定員
額調兼之,研究員得視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准後聘用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