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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籍法施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依國籍法第二條第五款及第十一條取得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內政部須
指定新聞紙二種,令聲請人登載取得或喪失國籍之事實。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